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保繳費補貼熱點問答(最新)
時間:2022-10-02 03:0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1、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適用范圍如何規定?
根據《關于實施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0號)規定,在我省注冊、累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費款所屬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間)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可領取補貼。
2、哪些屬于可領取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
根據規定,可領取補貼的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公告2022年第2號)等有關企業劃分的標準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1)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2)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實際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3、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補貼標準是多少?
根據規定,補貼標準按企業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的所屬期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的5%給予補貼,每戶不超過5萬元。
4、企業要如何申請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保繳費補貼?
根據規定,補貼發放流程有兩種:
(1)免申即享。稅務機關篩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審核確認后,將補貼發放至企業簽訂的《委托銀行(金融機構)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書》的賬戶;未簽訂協議的企業,需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收款賬戶后,再由稅務機關發放補貼。廣東省稅務局會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集中發放補貼,企業可留意銀行賬戶到賬信息。
(2)主動申請。符合申領條件且未收到補貼的企業,可在2022年8月29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取補貼,經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稅務機關將在2022年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
5、企業是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長沙工商稅務,但是由于存在欠費導致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不足6個月的,可以在補繳費款后申請補貼嗎?
如果企業屬于《關于實施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0號)規定的可領取補貼的企業,在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費款所屬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間累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可在2022年8月29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取補貼,經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稅務機關將在2022年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
6、企業是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但是一直沒收到補貼,要如何處理?
廣東省稅務局會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集中發放補貼,企業可留意銀行賬戶到賬信息。如果過了集中發放期后仍未收到補貼的,稅務部門將根據銀行反饋的結果,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后再次發放補貼。
企業也可以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查詢是否屬于稅務部門篩選的可“免申即享”的補貼發放對象。如果不屬于,但是企業認為符合《關于實施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0號)規定的條件,可在2022年8月29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取補貼,經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稅務機關將在2022年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