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認定為非正常戶有什么危害?(最新)
時間:2022-08-12 05:4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規定:
稅務機關應在非正常戶認定的次月,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上公告非正常戶。
納稅人為企業或單位的,公告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納稅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公告業戶名稱、業主姓名、納稅人識別號、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
實施非正常戶追蹤管理。稅務機關發現非正常戶納稅人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應及時處理,并督促其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對沒有欠稅目沒有未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的,稅務機關可以注銷其稅務登記證件
2、對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的影響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
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
對非正常戶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電報辦理新的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限量供應發票。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在異地為非正常戶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的,應通知其回原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宜,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在原稅務機關辦結相關涉稅事宜后,方可由報轉辦正式的稅務登記。
3、對納稅信用的影響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干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二十條規定:
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4、對出口企業的影響
出口企業購進貨物的供貨納稅人有屬于辦理稅務登記2年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或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年內注銷稅務登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在24個月內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改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1)外貿企業使用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出口退稅,在連續12個月內達到2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的,或使用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連續12個月內電報退稅額占該期間全部電報退稅額30%以上的;
(2)生產企業在連續12個月內電報出口退稅額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從上述供貨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達到200萬元以上或占該期間全部進項稅額30%以上的;
(3)外貿企業連續12個月內使用3戶以上上述供貨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很稅,三店該期間全部供貨納稅人戶數20%以上的;
(4)生產企業連續12個月內有3戶以上上述供貨納稅人,長沙公司注銷,且占該期間全部供貨納稅人戶數20%以上的。
并且,被認定為非正常戶之后不得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該證明是外貿企業抵扣購入貨物進項重要憑證之一,沒有的話麻煩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