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認定如何申請?
時間:2023-07-06 05: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出口退稅認定如何申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托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提供下列資料到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所需資料:
1、《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和電子數據資料需要打印出紙質;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資料需要取得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資料;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未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有發生委托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不需要提供第1、2項資料,僅需要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協議;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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